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时间:2015-12-02 10:29来源: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作者:林芳点击:

        2015年,县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这些建议不仅反映了社情民意,而且对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制度,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目前,2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17件,已列入计划暂未开始实施的有2件,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1件。
        一、已经解决或正在实施的有17件
        1、高明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城乡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近年来,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学前教育投入增长机制,将教育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已拨付的各级教育经费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二是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2014年10月,县政府下发了《台安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县教育、交警、运管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与接送学生车辆相关的超员、超速、车辆未按期检测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幼师招聘和教师调剂等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洪振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小城镇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力度的建议》。为切实抓好小城镇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2014年,县城建局下发了《高力房镇宜居乡村建设规划》,高力房镇已列为全国重点镇,投入省市宜居镇资金400万元,推进该镇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三大环保工程,切实改善生活环境。一是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在该镇大高村建成日处理生活污水10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实施污水配套管网工程。投入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10万元,用于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三是实施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投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该镇蒲河河道生态环境。今后,县政府将继续关注小城镇重点建设项目,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3、齐海山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后续管理问题的建议》。县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有效推进惠民公益殡葬建设。一是加大宣传广度,实行集中安葬。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转变丧葬风俗习惯。对于已建成公益性公墓的乡镇,新增的死亡居民火化实行集中安葬,对于原有的散葬坟,逐渐迁入公益性公墓内集中安葬。二是推进政策深度,实行区域管理。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区域管理,设有高、中、低档及免费墓穴,尤其对低保户、五保户及困难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免除墓穴建设成本费和维护管理费。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公开制度。将公益性公墓的名称、具体地址、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利用平面媒体和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媒体、群众和社会监督。
        4、姜明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种子、农药市场管理的建议》。加大种子、农药管理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县政府充分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基本权益。一是实行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县农经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县域内取得营业执照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理,进一步规范经营合法性。二是实行农药和肥料经营备案制度。今年6月起,推行农药和肥料经营备案制度,在县域内销售农药和肥料产品必须经农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避免农民因购买假农资产品造成损失。三是实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红盾护农保春耕”等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种子、农药知识,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
        5、刘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达牛镇实现村村通公交车的建议》。经县交通局认真调研,由达牛客运公司申请,已开通了达牛—大于—西佛、达牛—小荒村—十四家子、达牛—岳家—茨榆客运线路。针对建议中提到金富线、永红线沿线乡村为实现公交未进村问题,今年,又开通了金丁线(达牛—大于、赵荒)、台达线(达牛—岳家)、达十线(达牛—南岗)3条线路,进一步完善了该镇的客运运营网络体系,为百姓出行提供了便利条件。
        6、王士元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为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城区生态环境,2014年,县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监管频次,杜绝秸秆随意焚烧,预防引发火灾事故。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秸秆综合开发。目前,我县已开展大型沼气项目2个,秸秆能源化利用达4.5万吨。同时,通过报纸、网络、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引起的环境问题和危害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环保意识。
        7、姜振伟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镇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建议》。县政府历来重视校车安全问题,201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台安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为有效解决学生乘车安全问题,县教育、交警、运管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与接送学生车辆相关超员、超速、车辆未按期检测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县交警部门将各镇场区划分为10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域由1名大队领导带班,确保辖区内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8、付立荣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整治和依法取缔污染企业的建议》。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部分不合格化工企业排污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对此,县环保局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检查方式,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五个结合”,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通过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实现了“六个一批”,即行政处罚一批、停产治理一批、关闭取缔一批、信贷限制一批、停电断电一批、司法移送一批,形成对环境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目前,已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7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9起,对15家小炼钢企业已申请县政府关闭取缔,信贷限制1家企业,停电断电1家企业,对涉嫌严重环境污染的1家小炼油企业进行司法移送。
        9、王胜奎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小城镇污水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为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近年来,县环保局积极争取资金,投资2100万元在高力房、黄沙坨、新开河、达牛、西佛、富家、新华7个镇场44个村建设排水管网13.67万米,氧化塘31个;投资1078万元,在高力房、黄沙坨、新开河、西佛、桑林建设5个日处理污水45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73万元,在达牛、富家、新华农场建设7个日处理污水60吨的点源处理设施。今后,县环保局将继续向上级争取政策、资金,不断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管检测,确保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实实在在地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10、徐洪佳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证幼儿园整治管理的建议》。幼儿园安全事关广大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县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12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和小饭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亲自召开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专项会议,成立了台安县集中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无证幼儿园进行综合整治。2014年12月,县教育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大队、物价等部门,对城区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各农村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进行集中整治。在检查中,直接取缔3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今年1月,县教育局对无证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后的幼儿园向有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发放《办园许可证》、《餐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对不申请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为彻底解决无证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县教育局联合消防大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规定小学生入学原则上持教育局审批合格幼儿园成长档案,方可入局直小学,从政策上引导学生家长选择规范合法幼儿园,以此督促无证幼儿园进行整改。
        11、李凤岭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建议》。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农村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强化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新闻媒体、村广播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认知度。积极开展垃圾清洁月活动,全面清理国、省干道及县、乡、村三级公路两侧垃圾,实行周查,周通报,增强环保意识和防治参与意识。二是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各镇场均成立环境整治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如高力房镇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环卫队,负责镇内的环境卫生管理;黄沙坨镇高力村实行一家一户门前自保,垃圾随时清理,各自送到指定地点,公共部分由村里组织义工定期清理,由村主任负责,通过村广播进行监督。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污水治理成效。县城建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浑河流域整治资金940万元,在各镇场街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16个镇场设施建设,韭菜台镇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养殖污染监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采取沼气工程、有机肥处理中心、直接还田等方法进行治理。目前,已在新开河、达牛、西佛、桑林、富家等乡镇建设户用沼气池2155个,正在建设有机肥厂5个,大型沼气工程5个,待全部工程完工后,每年可有效处理畜禽粪便30万吨,进一步缓解畜禽养殖污染压力。
        12、李强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贾台商周遗址的建议》。贾台商周遗址既是台安历史文化资源,也是辽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建遗址对传承历史、发展旅游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文体局积极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申请对贾台遗址进行发掘,并协同辽宁大学专家对遗址进行全面调研,研究改扩建相关事宜,目前,已完成遗址规划设计。为进一步加强遗址保护和开发,洪家农牧场对遗址面积进行围栏,建临时警务室2间;县文物执法人员对遗址保护区内的非法占地进行了清查整顿;县博物馆对所出土文物进行了备案和修复。下一步,我县将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等方式推进相关工作。
        13、赵丹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中小学生校服设计和采购的建议》。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县教育局采取“三个到位”逐一进行解决。一是校服质量检测到位。2014年,由市工商局、市教育局联合组成学生服装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小组,对我县中小学校服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校服样品进行专业检验,未发现不合格校服。二是校服样式设计到位。服装厂聘请专业设计师,结合考虑时代特色、学生特点及季节因素,设计提供大约10套款式不同校服样品供学校选择,并派专人入学测量衣服尺寸,再进行加工,避免学生校服不合身现象。三是校服采购管理到位。县教育局实行对中小学生校服统一采购,同企业签订生产合同,确保校服的款式、质量、规格都达到要求,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需求。
        14、郑孝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小学生源流失、教学资源浪费问题的建议》。近几年,随着城乡一体化不发的不断加快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出现了农村学校生源快速流失现象,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城乡教育的不均衡日益凸显,针对以上问题,县教育局进行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实行集中办学。对于办学条件落后,交通不便,没有长远发展价值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撤并重组,盘活教育资源,保障教育资源保值、增值。二是加大小学投入,提高教学质量。着力解决教师缺编问题,壮大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保障教师的数量,减少人才流失;着重关心教师的身心发展,营造尊师风尚,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着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系列活动,树立良好教师风范,提高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稳定农村生源。加大教育理念宣传力度,转变学生家长观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逐步消除家长盲目攀比心态。
        15、陈荣铁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北外环路汽配一条街项目的建议》。为进一步促进汽配行业标准化、规范化、集聚化发展,打造台安汽配专业服务市场,2013年,县规委会审议通过了《汽车城规划设计方案》,项目选址在粮粮库北侧,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55万平方米,场内集中进行车辆销售、修理、零配件供应等经营活动,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现已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项目一期建设。针对建议中提到北外环路汽配项目,县政府正在积极筹建,计划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设台安县物流汽配综合服务市场,项目选址为外环路西段附近,目前,正在进行可研论证和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16、雷虹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秋后放荒管理的建议》。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作物秸秆越来越不被农民所重视,大规模的秸秆焚烧现象经常在农作物收割后发生,不仅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更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为有效规范农村秋后放荒管理,一是加强环保制度建设。2014年,县环保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监管频次,杜绝秸秆随意焚烧,预防火灾事故。二是加强知识宣传普及。通过报纸、网络、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引起的环境问题和危害知识,提高农民环保意识。三是加强农作物综合开发。加大推广秸秆反应堆高效种植技术和秸秆沼气技术,目前,我县应用秸秆反应堆技术共6000亩,建设沼气池5248个,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7、李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台安县新开河镇“险渎古城遗址”保护与开发的建议》。险渎古城是台安最早建治之地,具有极高文化发掘价值,对于增强我县文化积淀,承继辽河文化,促进辽河文化旅游开发带连点成片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有序开展,2009年,孙城子遗址由上级相关部门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设立了标志碑,为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保护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针对建议中提到“在遗址内建设文物展览馆”问题,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未经发掘,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有建设项目。计划在保护区边缘规划设计博物馆及文化旅游设施,并通过招商引资方式进行推进。
        二、已列入计划暂未开始实施的有1件
        赵志英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干、支沟配套农道桥涵的建议》。由于上级水利部门近年来没有安排治涝桥涵专项配套资金,县水利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分年度统筹解决四级沟道破损桥涵改造工作。
        三、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2件
        1、张庆祝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韭菜台镇外辽河修建桥梁的建议》。目前,韭菜台镇已向县交通局提请了《关于韭菜台镇外辽河修建桥梁的请示》。经交通部门审查,建议中所提到的建桥位置不在乡村路网范围内,应由韭菜台镇负责解决,因韭菜台镇财政财力等原因,暂不能解决。
        2、陈彦文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通台安县至桓洞镇至东西长村公交线路的建议》。经县交通部门实地调查,涉及县城至东西长公交线路有两条:一条是县城—桓洞—白家,一条是县城—西佛—东西长。目前东西长村村民到桓洞镇是从白家乘车。经县运管处与双方客运公司协商,考虑客流问题,决定维持原线路经营,暂时无法解决。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