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
现将台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县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3件,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制定办理方案,落实办理制度,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目前,3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24件,已列入计划暂未实施的有5件,受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有4件。
一、已经解决或正在实施的24件
1、李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洪家贾台遗址抢救性保护及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的建议》、《关于对洪家禅修旅游线路(太清宫道观)两侧沙地进行集中治理的建议》及张汝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西平省级森林公园道路的建议》,三个建议合并办理为《关于做好西北部旅游线路开发及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的建议》。(重点建议)在洪家贾台遗址保护与开发方面,县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对遗址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今年县政府决定为洪家农牧场拨付资金30万元,建设仿古房屋4间,对4个时期文物进行展示,建设茅草房1座,展现商周时期人类居住场景,铺设1000米石板甬路与主路相接,并将原有的槐树进行鉴定、保护,对荒地进行绿化,营造与商周时期相符的历史文化氛围,形成初步接待能力。在洪家禅修旅游线路两侧沙地治理方面,县政府已将该路段两侧沙地治理工作纳入我县2016-2020年西北部沙化治理工程。目前,已栽植林网2条,辽宁杨3000株,面积13亩;栽植路网4条,辽宁杨11000株,面积73亩;栽植红心果经济林60亩;打造向日葵、金花葵景观带80亩。在西平省级森林公园道路建设方面,县旅游局将结合少帅陵旅游风景区项目对西平省级森林公园道路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2、王伟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办理新农合“一卡通”的建议》与刘春达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定点机构收费的建议》,两个建议合并办理。(重点建议)我县本着“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银行投入、全民办卡”的原则,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将现有的医院就诊卡、新农合证等进行整合,实现缴费、就诊、报销结算“一卡通”。实现“一卡通”功能后,将改变以往缴费模式,参合人员可以到金融机构网点自行缴费,对于县民政局登记在册的五保、低保、优抚、孤儿等民政对象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参合。截至目前,已制作居民健康卡355038张,发放312421张,正在实施软件院内系统对接工作,预计11月中旬可实现挂号、就诊、治疗、费用结算等基本功能,明年初可实现新农合参合人员缴费和报销结算等功能。
3、徐海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双沙线柳河桥至富家镇沿路西侧养殖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重点建议)为解决该路段西侧污染问题,县环保部门已责令附近养殖企业将排污口堵死,禁止向沟渠内排放污染物,并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同时,加大对附近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如发现再次排放,将严厉查处。另外,县政府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责成富家镇年底前对沟渠内污染物进行清除,彻底解决污染产生的异味。目前,富家镇已按县政府要求将沟渠内污染物全部清理完毕。
4、安立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县各村屯组文化场所的建议》。(重点建议)村屯文化广场是农村居民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场所,是展现农村特色文化和现代农村居民精神面貌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屯文化广场的建设工作,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建成村级文体活动广场175处,安装健身器材1985件。今年,县政府在黄沙坨、达牛等6个镇新建文化广场13处,总面积1.2万平方米,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安装健身器材260件,发放音响、秧歌服等文化活动装备100余台件。下步,县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文化广场配套设施,更好的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指数。
5、顾维库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公厕设施建设的建议》。(重点建议)今年,县政府加大对城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城区公厕建设工程纳入为城乡居民办实事项目,新建、翻建水冲公厕6座,其中新建3座,分别位于三中南、政府广场西、逸夫小学东;翻建3座,分别位于老工会东、公路碑加油站西、小西街,现已全部交付使用。目前,城区范围内人口密集地段分布公厕数量达到14座,每座公厕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已基本满足群众日常公共卫生需求。
6、李德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台安县老旧棚户区改造及动迁的建议》。(重点建议)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对于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面貌,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意义重大,县政府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今年,我县棚户区改造共涉及10个地块,2847户,总占地面积252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达成协议意向2000户,签订协议1660户,确保年底前动迁居民协议签订率达到80%以上。
7、陈彦文等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排水站排水费用、检修费用纳入县统筹的建议》。(重点建议)为减轻乡镇财政负担,确保乡镇排水站汛期正常运行,县政府决定,从明年起,对镇场街道管理的排水站每年每站预算安排1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辖区以外地区汛期排涝费用,其他按原体制不变。
8、高会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天网工程”的建议》。(重点建议)“天网工程”是今年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对全县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整合,统一备案管理,构建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按照先县城核心区和镇场本街,后城乡结合部,最后村屯的顺序进行建设。目前,正在实施县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下步将完成12个户籍派出所指挥监控室建设及500个视频监控点位选址工作。
9、徐海鹰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富家镇北站村北站桥危桥维修的建议》。(重点建议)富家镇北站村北站桥是连接薄家村与北站村农民往来耕作的主要通道,辐射耕地面积1900亩,受益人口1000余人,由于年久失修,桥身破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专业机构已将该桥鉴定为五类险桥,不具备维修价值,建议进行重新修建。为此,县政府决定拨付资金50万元,由县交通局负责对北站桥进行重建。目前,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全部工程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工。
10、王福池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鞍羊线誉达加油站至县城内水岸名都二期小区道路的建议》。(重点建议)县政府已将该路段拓宽工程列为市政建设重点工程,正在进行房屋征迁工作,征迁工作将于明年4月份完成,道路拓宽工程计划征迁工作完成后实施,目前,县城建部门已将该路段南侧砂石路进行修整,以满足附近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11、张庆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韭菜台镇饮用水水质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县水利部门已将韭菜台镇平台子村、四方台村、杨塘村3个村饮水改造工程列入我县农村饮水工程“十三五”规划,并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该项工程。目前,韭菜台镇正在进行水源地选址和水质检测工作,待水源地确定和水质检测合格后即可实施此项工程。
12、郑孝东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居民区内“蜘蛛网”的建议》。为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消除人为安全隐患,彻底解决小区居民楼外墙壁上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等线路互相缠绕的状况,县城建局及有线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对已进行光改区域内废弃的吊线、线缆、黑杆进行拆除,对原有线路走线方式进行优化,确保新放线缆横平竖直。截至目前,主街路黑线落地工作已完成,龙泽园小区、育才小区、高中家属楼、财政局老家属楼、海建小区、五大班子家属楼6个小区的线路已得到优化,实现了线路“隐身”,为居民营造了一个和谐有序人居环境。
13、张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富家镇富强新区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县城建部门积极向省级争取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富家镇富强新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目前,资金已拨付到县财政账户,富家政府正与财政部门对接,待资金到位后,即可投入建设。
14、赵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实验小学和逸夫小学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拥堵的建议》。县交警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秩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县城学校路段上学放学高峰期畅通安全。一是科学设置信号灯、警示牌、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有效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二是增派警力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过往车辆即停即走,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有序停放,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三是加大对乱停乱放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县教育局配合县交警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转变出行观念和习惯,在接送学生时尽量不开车或将车停放在距离校门较远的地方,共同营造顺畅有序的交通环境。
15、张绍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建议》。为做好小学生放学后看护服务工作,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学生家长对放学后看护工作的真实需求,并计划通过在县城各小学开设体育、艺术、科技和社会体验类的“兴趣班”、“体验课”的方式,延长小学生在校时间,解决小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产生“时间差”的看护困难问题。
16、付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农资企业发展难问题的建议》。为不断加大对“三农”领域企业的扶持力度,确保农资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县政府多措并举,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以金融招商为契机,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加强“新三板”挂牌企业和拟挂牌企业与相关上市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商会等的对接与洽谈,推进企业上市融资。二是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今年共开展了喜迎新春、春风行动、园区企业人才需求、精准扶贫、就业优先等7场招聘会,为县内100余家企业设立了展台,提供岗位信息,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岗位780余个,共达成用工460余人。三是加大对农资企业的支持力度和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整合利用支农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及时调整补贴范围,及时发放补助资金,保证农业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的资金需求,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
17、雷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有些证明材料不由社区来出具的建议》。经了解,建议中所涉及的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是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要的由公证当事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确定被继承人的全体合法继承人的范围和人数的直接依据,是《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也是各地公证处的普遍做法。目前,县司法局公证处所办理的上述继承权公证,凡公民生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由其生前所在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生前无固定工作的城镇居民、农村的农民,鉴于所在社区、村委会悉知所辖居民的情况,由其社区、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后,再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镇场街道盖章确认。否则遗漏任何法定继承人,当事人的权益就无法保护。
18、徐洪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秸秆禁止焚烧进行有益处理防止大气污染的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下发了《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6年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由县环保局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镇场街道建立和完善秸秆树叶垃圾禁烧责任制,加强执法巡查,强化责任追究,并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每年冬季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之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将禁止秸秆焚烧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镇场街道,并纳入到省级生态村镇考核内容,形成县政府主导、乡镇政府部署、环保部门监督、农民具体实施的责任机制。三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县环境监察局将禁止秸秆焚烧作为巡查的主要任务之一,对县域内的管理进行了网格划分和责任划分,做到不留死角。对经12369环保热线反映的焚烧秸秆和焚烧垃圾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并纳入到日常执法监管巡查重点区域,巡查工作的开展极大地震慑了秸秆焚烧行为,有效减少了垃圾和秸秆焚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19、赵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相关合并村政策的建议》。根据2003年省、市《关于适度调整村级规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台安县调整村级规模工作实施方案》,此次调整村级规模的重点是人口过少或自然资源分割不利于整体开发的村,调整的范围标准是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为准,不足1300人的村必须合并,在合并形式上、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整体进行二村合一,有的也可以三村合一,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一个村按照自然屯分块并入其他村,但合并的村在地域上要相连,不得形成“飞地”。按照方案要求,将我县11个镇原辖204个村,调整为152个村。同时,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村级规模工作预案的批复》,并要求各镇场街道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合并村工作衔接,严禁出现上合下不合,产生主副村两套班子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确保项目资金等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陈彦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苹果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的建议》。我县寒富苹果种植面积4.8万亩,年产寒富苹果6万吨,苹果产业已经成为我县西北区域的优势产业,给广大果农带来了相当可观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出现了县域内需饱和、外销渠道单一、贮存能力不足、深加工企业缺乏等问题,制约了我县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县镇两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扶持果农和加工企业发展。一是加大了对喜耕田农化、恒辉国箱等苹果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实现了有机肥、化肥、果袋、包装箱等配套产品的本地化生产,有效降低了果农的生产成本;二是通过合作社引导果农调整生产结构实施苹果差异化生产推出特色产品,采取互联网+、休闲观光采摘旅游模式拓宽苹果销售渠道,增加收入。三是谋划苹果深加工配套园区项目,引进苹果深加工企业,构建产业发展链条。
21、李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公益性投资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农村公益性投资力度,相继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和村内道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近年来,县政府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奖补资金2150万元,为我县4批次,11个镇场24个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738盏,设置垃圾箱506个,修建村内道路边沟75.6千米,修建文化广场7.8万平方米,粉刷文化墙4.6万平方米,栽植树木3.8万株,农村面貌极大改观;争取省市财政奖补资金1.2亿元,为我县5批次,17个镇场街道224个村屯实施村内道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共修建村内道路480公里,桥梁17座166延米,农民出行更加便利。今后,县政府将继续加大省市财政奖补资金的争取力度,不断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促进我县村级建设提档升级。
二、已列入计划暂未开始实施的代表建议5件
1、张庆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韭菜台镇外辽河修建桥梁的建议》。经县交通局与韭菜台镇政府共同实地勘察,建议中所提到的建桥位置不在乡道路网范围内,按省投资标准要求,不在乡道路网范围内的桥梁没有省资金补贴,所需资金应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目前,县交通局已委托设计院对该桥进行设计,待韭菜台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根据评估报告开展下一步工作。
2、赵桂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翻建窦家桥的建议》。窦家桥位于黄沙坨镇刘家村一、九组屯中,窦家干渠之上。始建于1978年,桥身长18米,宽6米,承载着该村千余户居民的出行。由于年久失修,桥身破损严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黄沙坨镇党委政府为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出行困难问题,已将该桥纳入“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实施大修。待项目落实后,即可对窦家桥进行修缮。
3、贾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国堤柏油路延伸至达牛镇十四家村路口的建议》。作为创建辽河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典型区域,台安大张段于2014年被纳入省政府4个重点建设区域之一,由省交通厅负责一期22.6公里堤顶路工程建设,当时限于资金原因,未将十四家子段列入其中。目前,省水利厅已组织辽河干流治理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我县也在积极申报将辽河干流台安段治理工作纳入国家“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如方案获得批复,预计2018年可全面开工建设辽河沿线堤顶公路。
4、魏益春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通燃气的建议》。近年来,我县新建小区基本实现了燃气管线的铺设。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受投资成本效益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影响,没能实施燃气管线的铺设。县城建部门正在积极同燃气企业进行协商,同时向上争取城市基础建设资金投入,逐步解决老旧小区的燃气管线铺设问题。
5、李凤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麦科湿地保护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大麦科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中提出的水稻灌溉机井由柴油机改为电机建议,县政府已协调县供电分公司对大麦科湿地进行了实地勘察,经核算,该项目需增设变压器20台,架设高压线路8万米、低压线路20万米。目前,该项目前期立项报告编撰工作已完成,并报省供电公司审批,待项目获批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建设。
三、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4件
1、张庆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韭菜台镇浑河修建桥梁的建议》。县交通局会同韭菜台镇经过实地勘察,确认建议中所提到的建桥位置不在台安县境内,属海城市管辖,应由海城市争取项目建设。该建议已取得代表理解。
2、李伟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速公路便道桥梁净高不足造成大型农用车辆通过困难问题的建议》。京沈高速台安段建于1997年,该段高速公路符合当时设计标准,目前,因发展原因造成的通行不便,已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因高速公路已建成多年,线路高度、线型已无法变更,对通行造成的不便,暂无解决办法。
3、张学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教师遗属费、丧葬费、抚恤金纳入县财政的建议》。按照目前的财政体制,镇场街道教师工资,包括遗属费、丧葬费、抚恤金等仍属于镇场街道财政支付范围,纳入镇场街道财政支出预算。由县财政“代发”镇场街道教师工资,是为了确保工资能足额及时发放,并不是县财政统一负担,所需资金仍由镇场街道上解。而遗属费、丧葬费、抚恤金仍采取由镇场街道直接发放的方式。2015年,财政收入做实之后,县财政依据镇场街道实际情况已经对财力上解额度进行了调整,其它财政体制不变。
4、张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市场道路两侧允许私家小型车辆有序停放的建议》。繁荣南街是我县城内唯一直接贯通南北新老城区的主干道,两侧禁止停放车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道路畅通。繁荣南街道路宽度有限,如果设置停车位会造成主干道更加拥堵和刮碰等交通事故。今年,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县城建部门在繁荣南街施画了标准停车位,设置了自行车架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合理规划了公交车、出租车乘降点,在转盘西南西北设置两处公共停车场,方便市民车辆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