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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标准大幅提高
时间:2016-12-24 16:06来源:县民政局作者:金凤点击: 次
根据鞍山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卫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鞍民发【2015】30号)文件,我县不但提高了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救助标准也由每人每年累计救助3500元提高到1万元,而且儿童急性白血病等16种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最高限额可达到2万元。对于因病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症患者也被列入医疗救助范围(非低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
2016年,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64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39.3万元。为9945名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保、参合费用139.8万元。
台安县民政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