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人大政协-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人大政协-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1-25 10:34来源:县财政局作者:赵思扬点击:

     

    第一部分 台安县政协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协全体参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县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搜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县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镇场街政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及县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十)负责县政协机关的行政后勤、外事、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台安县政协

     

    第二部分 台安县政协部门预算公开表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台安县政协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台安县政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台安县政协2019年收预算242.21万元,支出预算242.2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关于台安县政协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35万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台安县政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