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现制定《对台安户籍在外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台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在市外工作的,今年在台安就业的台安籍返乡农民工提供在市外就业的2019年劳动合同、工资表或企业养老保险证明,并在台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的,台安县政府每人奖励1000元。(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在台安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其子女原则上在就业所在地学校就读。如在县城居住,按县城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执行。自有房产的,到对应学区学校就读;非自有房产的,根据县城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办理入学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协议)、工作证明等材料,按学籍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负责单位:台安县教育局)
3、在台安县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租房的可每月享受100元租房补贴。(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4、在县城内购房的返乡农民工可以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5、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场地补贴,每年5000元,最多享受两年,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负责单位: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6、在我县创业的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无息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其中,个体工商户可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种、养殖业到农业部门申请。(负责单位: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7、为返乡农民工提供车工、焊工、电工、汽车维修、育婴师、面点师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8、返乡农民工如有创业的,可免费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平台。(负责单位: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9、台安籍高校毕业生返台就业的,无房的可享受租房补贴,其中: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50元。(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0、台安籍高校毕业生返台就业的,无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本科10000元,硕士20000元,博士50000元。(负责单位:台安县财政局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台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