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审计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审计局-县政府组成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审计局
    时间:2020-09-30 10:35来源:台安县审计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分工

    审计局肇启慧局长照片.jpg

    台安县审计局局长  肇启慧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工作。

    个人简历:肇启慧,男,族,1974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

    办公电话:0412-4890333



    图片1.png


    台安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  鹏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人事、老干部、文字综合、农业农村审计、重大政策项目审计,协助局长管理党支部工作。

    个人简历:王鹏,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

    办公电话:0412-4890335

     

    6e088bd94734e9996501ffb81582739.jpg

    台安县审计局副局长  郭丹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司法、妇联、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审计、审理法规工作。

    个人简历:郭丹,女,汉族,198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

    办公电话:0412-4890322

    审计局 姜贺 党组成员 副局长.jpg

    台安县审计局副局长 姜 贺

     

    工作分工:负责共青团、督查考核、宣传、统战、综合督考计划、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

    个人简历:姜贺,男,汉族,198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49号

    办公电话:0412-4890322 

    二、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台安县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和调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及园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出年度县级及园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及园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及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街道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和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开展全县审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法定工作日:8:30-17: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宋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