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
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科技局局长(兼) 单德成
工作分工: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科技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单德成,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科技局局长(兼)。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联系电话:0412-4893010
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大鹏
工作分工:负责投资规划、人事劳资、财务、行政日常工作。
个人简历:杨大鹏,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联系电话:0412-4893010
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子骞
工作分工:负责经济运行、行业管理工作。
个人简历:徐子骞,男,汉族,198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联系电话:0412-4893010
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科技局副局长(兼) 邵诗雨
工作分工:负责党务、科技工作。
个人简历:邵诗雨,男,汉族,1992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科技局副局长(兼)。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联系电话:0412-4893010
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事务中心主任 叶凯
工作分工:负责县工业和信息化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叶凯,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事务中心主任。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联系电话:0412-4893010
二、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台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协调解决;负责工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指导性意见、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制订全县工业园区发展布局和规划,协调解决工业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培养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电子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落实《〈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县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八)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负责全县矿产品和建材行业管理工作。
(十)依法行使全县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二)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全县化工和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十四)负责全县轻工、纺织服装、食品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
(十五)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工作,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和改革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十八)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十九)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十)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二十一)负责研究提出与工业领域相关的政策型金融等政策建议,改善企业投融资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订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项目实施管理;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指导全县中小微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制订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经济运行工作,加强对全县民营企业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二十四)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服务工作。
(二十五)组织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二十六)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项目实施。
(二十八)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九)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环保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三十)组织拟订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三十一)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三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七)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组织推荐工作。
(三十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三十九)负责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科普统计工作,推进实施科技培训。
(四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一)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4.加强对全县民营经济的指导和对民营企业的服务。
5.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支撑引领全县经济发展。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四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申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申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申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3.与县数据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与信息服务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
法定工作日:8:30-17: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王巍
办公电话:0412-4893010
通信地址:台安县梅园新区写字楼5楼
邮政编码:114100
电子邮箱:taxgx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