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民政局局长 孙 林
工作分工:负责人社局(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办公室、县人社中心、县民政中心、县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仲裁中心)。
个人简历:孙林,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民政局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人社局6楼
联系电话:0412-4890305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震宇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的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劳资)、宣传(舆情应对)、信访、12345、营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答复、督查考核、保密、统计、文字综合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人社中心、内部审计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仲裁信访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
个人简历:杨震宇,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90305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范 宁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的社会工作、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民政日常工作(负责民政资金审批)、县民政中心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办公室(儿童福利办公室)、养老服务办公室、老龄工作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慈善事业促进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个人简历:范宁,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90305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军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的政法(禁毒和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维稳及平安建设)、司法、人才、老干部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办公室(劳动监察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工资福利办公室(奖惩任免办公室)、档案室(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
个人简历:马军,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90305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娄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的统战、妇联、共青团、财务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办公室、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就业促进办公室(失业保险办公室)。
个人简历:高娄,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412-4890305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杜江
工作分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仲裁中心)工作。
个人简历:杜江,男,汉族,1982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办公电话:0412—4860008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周义
工作分工:负责民政事务中心(台安县婚姻登记处)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周义,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办公信息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点:台安县繁荣北街46号
办公电话:0412—4802345
二、机构职责
机构名称: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安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劳动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劳动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劳动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承担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一)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
(十二)负责镇街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县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定工作日:8:30-17: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刘家江
办公电话:0412-4890305
传真号码:0412-4939606
通信地址:台安县繁荣北街86号
邮政编码:1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