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政协办公室是县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县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协全体参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县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搜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县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镇场街政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及县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十)负责县政协机关的行政后勤、外事、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政协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政协台安县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政协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7.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18.9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2.35%,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8.35万元,主要是会议费和委员视察经费拨款较晚等。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110.96万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是新增5名公务员等。
(二)支出总计304.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9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8万元,资本性支出4.43万元。
2.项目支出37.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3%,主要包括政协会议、委员视察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38.22万元,增长14.36 %。主要原因:单位新调入5名公务员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2.93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78万元,降低4.36 %。主要原因:活动开展的多些。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95万元,项目支出37.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22万元,增长14.36%。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7%。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4.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占7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4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4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11.24万元,占3.69%。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2.63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
(2)政协会议11.01万元,主要是政协全会印刷、食宿等支出。
(3)委员视察26.43万元,主要是委员调研视察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基本养老保险费20.19万元,主要是社保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7.44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44万元,主要是医保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1.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1.24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1.27万元,降低14.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降低14.47%,主要是厉行节约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主要用于燃油、维修、过桥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万元。比2018年减少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办公费用从委员视察经费中列支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县政协项目支出没有需要绩效评价的项目,并且无全县重点绩效考核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