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证明事项
在行政许可“律师市内变更执业机构”事项中,
1.“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证明”
2.“无禁止变更执业机构情形的证明”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改为告知承诺制。
二、已取消的“兜底性材料”
在行政许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许可变更”事项中,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流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