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人选 孙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台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高园)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合规性、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 并对农高园2019财政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和追溯。
审计结果表明,农高园2019年度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方面,基本上能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执行,能够积极筹集财政收入,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果。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8.8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847.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12万元,上年结转259.5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284.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81.0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0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58.71万元、招商引资支出33.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88万元。上解支出1,552.66万元。年末结余4,294.13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3.23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20.65万元。年末结转12.5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政府性基金纳入国库管理
2019年农高园收县财政拨入政府性基金(征地和拆迁补偿)685.3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未将政府性基金纳入国库管理。
(二)违规使用政府性基金
2019年农高园将政府性基金(征地拆迁与补偿金)532.99万元,拨给辽宁顺通物流有限公司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违规出借园区财政资金
2019年农高园将359.13万元土地补偿资金借给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
三、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编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预算调整应认真执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不得违规出借预算资金,要加强对外借资金的催收和追缴力度,确保借出财政资金如期归还。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县人大批复的年初预算列支财政资金,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杜绝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