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人选 孙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台安县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本级及23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3个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和部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县各单位、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执行县人大批复的财政预算,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聚财源,财政收入稳中提质。直面增长放缓、减税降费等下行压力,迎难而上,全力组织各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幅稳步向前,收入质量持续提高。争取全国化债试点县,成功发行置换债券18亿元。
惠民生,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废油泥坑塘整治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7亿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坑塘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维修维护农村公路365公里。以实际行动助推人居环境改善,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重整改,完善制度防患未然。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存量资金开展全面清理、认定和收缴,截至目前收缴工作已经完成,盘活资金3,357万元。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2019年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1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7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1亿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2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8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9亿元。本年结余0.2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总收入16.17亿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收入2.7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29亿元。
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总支出15.91亿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本级支出5.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02亿元。本年结余0.26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9亿元,其中:基金收入5.45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补贴收入3.93亿元。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5亿元,其中:养老金支出8.23亿元,转移支出0.82亿元。本年结余0.34亿元。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三公”经费支出1,164.58万元,比上年减少418.71万元,同比减少35.9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60.39万元。
5.地方性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收支情况
2019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0.69亿元。年初政府债务额为7.86亿元,本年增加地方政府债务22.8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8亿元,废油泥坑塘整治项目1.57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3.26亿元。
2019年末,隐性债务余额53.53亿元,年初隐性债务额为73.06亿元,本年隐性债务共化解19.53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8亿元、其他资金1.53亿元。
6.县本级财政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县城投公司2019年银行存款账户上年结转0.76亿元,本年增加18.31亿元,本年减少17.28亿元,年末余额1.7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及各政府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基本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按照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在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县本级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991万元。2019年全县全年共计完成非专项类政府采购项目24项,采购资金2,991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截至2019年11月末,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亿元,完成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的70%,2019年12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亿元,完成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的30%。
3.财政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截至2019年末,财政暂存款项余额6.02亿元,账龄超过三年的有4.26亿元,占暂存款项总额的71%。暂付款项15.39亿元,账龄超过三年的有10.21亿元,占暂付款项总额的67%。
4.占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亿元。2019年度上级财政下达县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0.23亿元,2019年已拨付6.54亿元,结转下年1.7亿元,县财政占用转移支付资金1.99亿元,用于平衡预算。
5.配套资金未到位1,067.9万元。2019年度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等4个项目资金总额4,323.3万元,按照专项奖补资金使用规定县级财政应配套1,067.9万元,截止2019年末,应配套资金尚未到位。
6.非税账户资金125万元未按规定清理。2019年度非税账户年末余额125万元,该资金为2012年收爱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买土地保证金100万元;2016年收鞍山金福铸件公司竞买土地保证金25万元。该资金在非税账户长期闲置。
7.滞留专项资金1.19亿元。截止2019年12月末,2019年度上级财政下达县本级财政重点科目专项资金1.33亿元,已拨付1,400万元,未拨付1.19亿元。其中:教育专项1,060万元;卫生健康专项583.24万元;农林水专项8,712万元;住房保障专项1,587万元。
(三)县本级决算草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881万元超支挂账。财政局基本户2019年12月末,将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881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调至“其他应收款”科目超支挂账。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生产保障、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等项目进行了审计。各部门单位基本紧紧围绕当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扎实开展重大措施落实工作。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资金20.15万元。县卫生健康局共计收到各类捐赠物资9902件(套),折合人民币20.15万元,县卫生健康局均未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2019年,全县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103.6万亩,享受补贴农户83020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333.46万元。未按相关规定于当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中(存折)。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兽医资格人员担任防疫员并领取补贴。全县现有行政村153个,现有村级防疫员183人,其中55人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领取防疫员补贴26.79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23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但在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超预算支出50.75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经费超预算支出50.75万元。
2.预算支出不完整5.45万元。发改局将2019年发生差旅费5.45万元,未进行入账核算,于2020年4月进行入账核算。
3.超范围安排交通补贴预算1.82万元。自然资源局将两名不在岗人员安排交通补贴预算1.82万元。
4.收取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17.64万元。公安局收取镇(街道)拨经费17.64万元,用于派出所临时工工资、车辆、食堂等支出。
5.拖欠工程款,项目未按期完工。公安局易地新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项目计划总投资4393万元,项目建设合同期为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县财政累计拨付工程款及监理费1722.8万元。尚有部分附属工程未施工。
(二)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门决算编报不准确,决算草案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符。23家政府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工作与财务核算工作在时间节点上不一致,在决算工作中将事业收支调整到机构改革后的事业中心进行核算。造成部门财务账的收支数与决算数据不一致。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对报废资产、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公安局6个部门2019年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对报废资产、闲置资产进行处置问题,原值929.03万元。
2.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金额51.88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医保局7个部门2019年存在购买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问题,涉及金额51.88万元。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上缴预算外资金。2019年医保局分别对县汇康医院、县宝清医院2家医院做出处罚,金额109.83万元,截止2019年末该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2.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金额35万元。财政局支付存量地块使用权价值评估费及土地使用权价值资产评估咨询费各10万元。交通局支付台安县公用型客运站北迁项目设计费金额15万元,以上项目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3.占用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2,887.6万元。交通局2019年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将农村公路养户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887.6万元,借给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不合规发票入账。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广局、水利局、公安局6个部门不合规发票入账,金额24.71万元。
5.会计科目记入不规范。水利局2019年在办公费科目中列支人员工资156.48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其他应付款中的“三方面人员补助”“机关事业医疗保险费”2个科目分别记入“军转干部生活费”“自主择业军转费”“优抚医疗救助金”3个科目,金额125.95万元。
6.车辆使用未建立健全出车审批、出车记录等管理制度。在审计23家政府部门中发现,多数单位在车辆使用管理过程中,无车辆管理信息登记,未建立出车审批、出车记录等管理制度。
四、镇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富家镇、高力房镇、韭菜台镇3个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各镇政府在预算编制、执行方面总体较好,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但在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39万元。镇政府向税务局、派出所拨款及列支费用39万元,其中:高力房镇21.7万元,富家镇 14万元,韭菜台镇3.3万元。
2.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8.98万元。韭菜台镇2019年购买固定资产8.98万元,未登记入账。
3.不合规发票入账10.7万元。高力房镇2019年以白条子列支非洲猪瘟扑杀各类费用10.7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力度,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有效。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按人大通过的决议进行全口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避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增加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二)加强往来款项清理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各部门应对往来款项要逐笔逐项分析、查清往来款项形成的原因,在核准数字、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做到该收回的收回,该列支的列支。
(三)规范预算决算编制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绩效。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管理和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效果。
(四)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各部门应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专项项目按期完成。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建立健全车辆使用制度,确保运行合理有效。各单位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车辆管理出车审批、出车记录的信息登记,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真实的反应车辆实际情况,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