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0-12-17 14:30来源:作者:点击: 次
根据辽农办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进行补贴,按照要求,台安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动监所已对管辖范围内能繁母猪数量进行了核实。现将全县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情况的核实结果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12-4890219。
特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