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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
时间:2021-07-20 13:19来源:作者:点击: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相关要求,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近年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运输服务业中队对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实施专项整治。
1、对维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违法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2019至2020年共检查维修业户 312 家次,出动工作人员约 60 人次。
2、推进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
(1)为有效治理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积极引导进行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或更新,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目前,安装有喷烤漆房的维修业户共 18 户,其中 8 户已安装活性炭净化设备,2户安装光氧设备,2 户安装催化燃烧净化设备,8户使用环保水性漆。未进行烤漆房升级改造的1户已责令禁止使用喷烤漆房,进行喷烤漆作业。
(2)对汽车维修企业喷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大治理力度。对没有喷烤漆房设备或喷烤漆房设备升级改造后不达标的汽车维修企业,一律禁止从事喷烤漆作业。对符合升级改造要求的汽车维修企业,要求企业规范喷烤漆作业流程,喷烤漆作业一定要在密闭喷漆室、喷烤漆房内进行,禁止露天或敞开式喷涂漆作业。
通过专项整治,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是我们全社会的热切期盼,各个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整改要求查漏补缺,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共同保护我们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