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公领发〔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对台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于德忱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 聪 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主任
付志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一鸣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朱 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焦 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永刚 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 东 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秦可斌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大顺 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万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姜长伟 县公安局维稳办主任
李 智 县司法局副局长
高 鹏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马 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耿 宏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宝明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副局长
赵大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范晓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潘 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艳利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洪 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贾晓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许占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 丹 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大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瑞发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李红宇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付廷孝 县供销联社工会主席
王海英 县发改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向东 县政务与社会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 波 县经济发展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阚 静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晓玲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立宏 县扶贫和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玉江 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钱国宏 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县西平林场)主任
张 哲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丽娜 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帅 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房 明 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野 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乔予 台安县市场监督事务服务中心(县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副主任
王早霞 县职教中心副校长
武术梅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培 县气象局副局长
姜 浩 韭菜台镇副书记
郭 鹏 高力房镇副书记
金 永 黄沙坨镇副书记
王 营 新开河镇副书记
赵云刚 达牛镇副书记
许子骞 西佛镇副镇长
王 莹 桓洞镇副镇长
董红波 桑林镇人大主席
王相依 新台镇副镇长
张晓军 富家镇副书记
郑 勇 台东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桑树成 八角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台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焦峰(兼),办公室副主任:刘晓雨。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台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