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1〕4号)和《关于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及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的通知》要求,经梳理,现编制《台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并予以公布。
附件:台安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
台安县司法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