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学生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学生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时间:2021-09-13 14:07来源:作者:点击: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属地管理、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应急机构

    教育局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洪振勇  

    副组长:赵所库  张  超  李大顺  孙  健  邹红钰

    成  员:卢明哲  张洪生  杨  蕾  孙圣祥  王婷婷

            王学栋  孟庆海  陈晓光  尤晓龙  邰  闯

            刘  飞  各学校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科,办公室电话:4822322,具体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放假或延时上学、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校也要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分级管理

    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县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或放假或延时上学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政府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实施。

    ②如果在全县范围内天气气候发生不同变化,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可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或放假、延时上学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报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提前放假依据

    1、根据《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以下情况可以停课停考、提前放学、提前放假(以下称停课)。

    暴雨

    ①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暴雨工作;2、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旧校舍内的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

    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3、处于危险地带的中小学可酌情停课,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③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2、停止集会、停课、停工。

    暴雪

    ①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2、师生注意防寒防滑,注意出行安全;3、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②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2、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3、师生注意防寒防滑,注意出行安全;4、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③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2、师生注意防寒防滑,注意出行安全;3、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课、停工安排。

    大风

    ①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和户外危险作业,尽量到避风场所避风;3、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②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2、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工,人员减少外出。

    ③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2、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中小学和单位停课、停工,人员减少外出。

    台风

    ①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应急准备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切勿随意外出;3、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

    ②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应当尽可能到安全处避风,危旧校舍内的人员要及时转移;3、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工。

    ③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工作;2、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师生应当尽可能到安全处避风,危旧校舍内的人员要及时转移;3、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4、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停课、停工。

    沙尘暴

    ①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沙尘暴工作;2、关好门窗,加固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3、师生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师生不要到室外活动。

    ②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2、停止露天活动;3、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③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不要在户外活动;3、中小学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高温

    ①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2、师生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

    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2、师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3、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③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3、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4、要特别注意防火。

    大雾

    ①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师生注意出行安全;3、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②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雾工作;2、师生注意出行安全;3、减少户外活动。

    ③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师生注意出行安全;3、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雷电

    ①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②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师生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等扛在肩上。

    ③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防御指南: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等设备;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停课措施并及时报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措施

    (一)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的,由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3、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的,必须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课。

    4、停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由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的时间和复考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各中小学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的,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考。

    4、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

    5、考试科目属于全县统考的,由组织考试的部门重新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评卷等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各中小学。

    6、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中小学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由县教育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时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各中小学要及时将提前放假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安排及时补上。

    3、提前放假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评卷及成绩单的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4、提前放假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通讯网络 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教育局建立和完善教育局与学校的通讯网络,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班级—家长”的通讯网络,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对外发布所辖范围内中小学停课、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和信息。其他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五、责任追究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台安县教育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