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李乐成-5·15政务公开日-台安县人民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 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李乐成-5·15政务公开日-台安县人民政府
    坚持依法行政 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李乐成
    时间:2022-05-16 09:08来源:辽宁日报作者:点击:

    李乐成

      政府政务公开,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天是我省第十六个“5·15政务公开日”,也是我们宣传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作用的特殊日子。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入新发展阶段,辽宁振兴发展的环境、基础、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新的变化,也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政务公开日的主题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手段。政府通过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倒逼政府依法行政,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必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履行工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全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是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一旦遭到破坏,对社会环境的污染和市场主体的伤害不可估量。近年来,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要求仍有明显差距。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让市场主体有渠道、有条件获取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流程、结果,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持之以恒打造法治环境、构建诚信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是政府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保障。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是党中央赋予新时代辽宁的战略任务,也是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目标指向。特别是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级政府稳定经济增长、强化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只有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作用,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及时公开稳增长重大政策、助企纾困策略、减税降费举措等,全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各方面信心。

      第二,把握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今年是万众瞩目的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以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辽宁振兴发展大局,聚焦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效能提升,进一步丰富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决策实施、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的监督作用。

      要强化履职依据公开。去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9万条,实现对现行有效的177件省政府规章、341件市政府规章全面公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87万条,以政府“更透明”换来了群众“更欢迎”。我们要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扩大政策集中公开广度。要结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同步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要扩大公众参与决策。政务公开要想更合民意、更接地气,必须着眼于满足群众的表达权和参与权,持续加大公众参与决策力度。要深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时公布各类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做到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要提升信息技术水平。目前全省共有政府网站560家,政务新媒体2146个,为我们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高效平台和便捷途径。要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构建数字政府的“数据底座”。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让人民群众“找得到”“看得清”,更能“办得成”“办得好”。

      要加强工作落实公开。政府工作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政府要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要整合优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以精准公开展示政府形象、以有效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细走实。政务公开是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我们要将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改进作风,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要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也是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的关键一环。我们要树牢强基导向,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社区、村屯等政务公开场所建设,做实硬件基础。要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围绕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基层群众关注热点,完善常态化公开机制,打通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要严格做好考核监督。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始终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政务公开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事关振兴发展全局。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向高质量迈进,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