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函-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函-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2-06-08 14:33来源:作者:点击:

     

    肖广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对各广场舞团队的“领头人”进行培训,使各广场舞团队具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对各广场舞团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让各广场舞团队依法合规健身娱乐。

        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每日晚6时至8时为广场舞聚集较多时段,属地派出所适时开展巡逻工作,发现噪声扰民的队伍及时劝阻,对屡教不改的严厉打击,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健康、和谐的广场舞氛围。

        三、对适用于广场舞的活动地点进行排查,广场舞选址尽量选择在远离居民聚集区,并制定广场舞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