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提案》第076号建议的答复函-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提案》第076号建议的答复函-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提案》第076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2-06-08 09:04来源:作者:点击:

    曹小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2021年我县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7,562万元,修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1007公里,桥梁22座。我县各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大幅度提高,村内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百姓出行方便,同时也促进了村经济产业发展。我县2013-2021年共建设美丽乡村56个,项目275个,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1597盏,垃圾箱等设备860个,修建路边沟585.601千米,修建文化广场 145521平方米,修建文化墙235791平方米,绿化植树69563棵,栽花1787400株,省市县共投入财政将补资金5510万元。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原则,村委会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责任,组织村民民主选定管护责任人,通过村集体投入、社会赞助、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筹集管护资金,保障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对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目前项目所在镇、村普遍存在无能力投入资金对路面和路肩进行后期维护问题,县财政、交通、农业部门建立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相关管户制度,建档建章立制,形成长效良性管护机制,对需要维护项目进行认定、设计、预算、申报、审批、施工管理、监理、决算等相关工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一定比例和数量的项目维护维修资金,用于道路破损后期管护支出,保证一事一议项目管护工作顺利实施。对于早期安装的太阳能路灯普遍存在照明时间短,甚至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县财政、农业部门建立相关管护制度,对于需要维修维护的路灯情况进行核实、预算、申报、审批、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一定比例和数量的项目维护维修资金,用于更换太阳能路灯电池后期管护支出,保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使用周期更长,财政资金投入发挥更长久的社会效益,为台安乡村振兴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特发此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