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社区(村)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时间:2022-07-13 09:37来源:作者:点击: 次
序号 | 出具证明的事项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1 | 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 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经了解确实居住在本辖区内,给予出具证明并盖章 | 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 | 即办件 |
2 | 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 填写社会实践申请表,到所在社区、村办理 | 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 | 即办件 |
3 | 补办独生子女证明 | 携带相关材料,到出生地所在社区、村办理 |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 即办件 |
4 | 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 | 携带应征入伍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 | 户口簿、身份证、政审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 即办件 |
5 | 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 | 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 | 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受益人、证人的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 即办件 |
6 | 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 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 |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材料 | 即办件 |
7 |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 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村办理 | 户口簿、身份证、病例、住院收据、收入证明 | 即办件 |
8 | 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 | 司法部门邀请当事人到所在社区、村当场见证 | 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 即办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