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创业场地补贴
时间:2022-07-18 14:06来源:作者:点击: 次
一、享受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五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在我县自行租赁场地进行首次创业且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的自主创业者(经营项目非国家限制行业)可申请每年最高5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毕业5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每年最高10000元创业场地补贴。
三、创业场地补贴期限
创业场地补贴实行当年申请当年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当年未提出申请的自主创业者,不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