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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办法 严格规范安全事故报告标准和时限
时间:2022-08-16 15:26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作者:点击: 次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首要环节,是指挥决策的基础支撑。日前,省安委会对原有的《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行修订,形成《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办法》共包括24条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事故报告范围,对事故信息报告工作适用的主体范围进行了调整;严格规范了报告标准和时限,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划分等级标准,调整了不同等级事故最低报告时限以及力争达到的时限目标,对需要核实报告的信息提出了反馈时限要求;规范了报告内容和形式,细化了信息报告内容和阶段划分;提出了保障措施,对信息报告工作的主体和责任进行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加强值班队伍建设,强化值班业务培训等工作措施,以及核查通报等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