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安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台安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督察审计整改-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台安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29 14:38来源:作者:点击:


    审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肇启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台安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对台安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情况、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镇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扶贫专项、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部分项目延伸审计了有关单位和部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县各单位和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财政管理创新深化,收入总量平稳增长。应对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带来的减收影响,加强对收入的分析研判,2021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3.37亿元,同比增长26.29%。

    ——支出结构逐步优化,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8亿元,其中安排用于十大民生方面支出25.84亿元,同比增长17.4%;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物资供应保障,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0.17亿元。

    ——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财政环境不断优化。审计秉承“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工作理念,注重“边审边改”的原则,本年度在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11个。对以前年度未整改问题的14家单位下达了《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县本级财政2021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7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01亿元,调入资金6.88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8亿元,上年结余3.52亿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亿元,本年结余4.7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总收入3.67亿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收入1.6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53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上年结余0.84亿元。

    2021年政府基金预算总支出3.67亿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73亿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0.03亿元,调出基金0.6亿元,本年结余0.3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11亿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1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57亿元,年末结余0.6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04亿元,利息收入0.02亿元,转移收入0.02亿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69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62亿元,转移支出0.07亿元。本年结余-0.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8亿元。

    (二)县本级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占用转移支付资金3.45亿元。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下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23亿元,已拨付13.25亿元,国库年末结余0.53亿元,财政占用转移支付资金3.45亿元。

    2.非税账户未及时清理金额1,000万元。县财政局2021年末非税账户未及时清理,其中:辽宁鞍炼热电有限公司土地保证金450万元;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土地保证金550万元。

    3. 预算编制不准确调整金额2,043.69万元。县财政局基本户2021年12月末,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85笔,涉及71家单位,调整金额2,043.69万元,各别单位调整比例占全年预算支出的50%。

    4.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30万元。县财政局基本户2021年度向人民银行拨经费30万元。

    5.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截至2021年11月末,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3亿元,完成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的80%,2021年12月当月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亿元,完成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的20%。

    6.个别部门预算追加比例过高。2021年县本级财政为消防事务支出做年初预算395万元,年末追加预算255万元,年末结余43万元。追加预算支出占全年预算支出的39%,年末结余占追加预算的17%。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公安、水利、卫生、交通等30家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资金账外管理。电影公司将企业收入73.78万元提取现金账外管理并支出,其中50.63万元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剩余23.15万元支出无任何票据,去向不明。此问题线索已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2.应收未收水费兴华农业公司2.1万亩水稻灌溉面积应收未收水费,按120元/亩计算,应收未收金额约252万元。

    3.应缴未缴财政专项资金502016年县交通局(原下属单位运输管理处)收到县财政局拨付出租汽车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资金50万元,该资金超过两年以上未分配使用,应缴未缴财政。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金额1,855.68万元公安局、台安高中、水利局等10家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账,金额合计1,012.07万元。医保局、达牛中心学校、水利中心3家单位部分资产已盘亏但未进行账面清理,金额843.61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闲置资产未进行处置,金额19.23万元。应急局对闲置资产未能及时进行处置,涉及金额19.23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跨险种重复参保。通过对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电子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有18人重复参保。

    2.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新世纪农场会计兼职现金,造成财务业务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制约或监督。

    3.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交付使用逸夫小学教学楼维修改扩建工程、县交通中心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维修工程,未按期完工,工程未验收决算。

    4.未按规定留存工程质量保证金。水利局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质项目设备工程,合同价款245.5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多留质保金8.21万元。

    5.未经政府统一采购金额232.8交通中心2021年向台安镕泰纵恒沥青搅拌站购入沥青拌合料等修路原材料,金额合计232.8万元,未经政府统一采购。

    三、镇、街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及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达牛镇政府、高力房镇政府、西佛镇政府、桓洞镇政府、桑林镇政府、新台镇政府、八角台街道7家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及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细化。高力房镇政府、达牛镇政府分配随意性大,预算支出安排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上,未按规定的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项目。

    2.财务处理有误,会计核算不实。桓洞镇政府将部分收入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等列入应付账款科目核算。新台镇政府将县财政局拨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80万元,记入国库账户,在往来账中列支。

    3.白条抵库新台镇政府以借条抵顶库内现金金额15万元。

    4.不合规发票入账。桓洞镇政府、新台镇政府、西佛镇政府、桑林镇政府、八角台街道、高力房镇政府6家单位以不合规发票入账,金额合计34.1万元。

    5.截留专项资金达牛镇政府2021年,对所辖4个行政村拨付的火渤铁路土地二次补偿款154.47万元,实拨139.02万元,截留资金15.45万元。

    6.退耕封育补助资金未上缴统一核算达牛镇网户村发放2021年度退耕封育补助时,将2个村小组的补助资金5.29万元打入组长个人一卡通账户中,由组长直接分配给村民。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6家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账,金额合计31.78万元。其中:新台镇政府1.92万元、西佛镇政府5.15万元、桑林镇政府1.68万元、八角台街道1.34万元、高力房镇政府1.84万元、达牛镇政府19.85万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设立会计账簿。西佛镇政府食堂费用支出31.7万元,未设账簿登记。

    2.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高力房镇棚户区改造一期内、外配套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022万元,工程计划于2020年4月完工,截至2022年5月,以上两个项目均未完工。

    3.合同签订不规范。原县种渔场实际产权人为农业服务中心(原水产局),八角台街道2020年在未对该种渔场产权变更前公开招标并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金额81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扶贫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及部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结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金额12.92万元。扶贫中心城区对口扶贫资金账户结余12.9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其中:2019年1.3万元,2020年11.62万元。

    2.滞拨专项资金2,232.53万元截止2021年底,县财政局收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6,418.75万元,滞拨资金2,232.53万元。

    (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扶贫中心光伏电站项目全县共有21座光伏电站,金额946.07万元。农业扶贫大棚项目全县共有43栋温室大棚,金额1,604.41万元。4家基层卫生院购买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管理系统补助款28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金额2,578.48万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管理。

    2.长期股权投资未进行投资核算管理。扶贫中心共有股权投资项目28个,金额1,229.17万元,未进行股权投资核算管理。

    3.金融扶贫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扶贫中心2016年,收到市财政扶贫信贷基金500万元,当年与县农信社签订放大10倍金额用以投放扶贫贷款。在实际工作中,县农信社2016年至2020年累计办理65笔放贷业务,发放贷款271.3万元,占可放大贷款总额的5.4%。

    4.项目未及时开工、完工。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2021年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工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标段未按期开工,有11个项目工程未竣工,未完成建设项目30%。

    5.自行增加、减少改造内容,涉及金额89.15万元。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2021年项目自行增加、减少改造内容金额89.15万元,其中:自行增加金额25.91万元自行减少金额63.24万元。

    6.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专项资金。通过数据筛查对比11家卫生室将14名死亡人员建立居民健康体检档案,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7.自行调整改造计划。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行调整小区个数,未报发改部门批准。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在改造过程中,因个别小区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改造条件,报请县政府会议同意后,调整项目计划未报发改部门审批。

    8.材料未检测即使用。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材料进场未检测即使用,无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等。

    9.工程质量不佳。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部分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标准。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抽查2个标段部分桥体混凝土与砂石路接触处路面不平整,部分砂石路露出路基。

    此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存在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签订不规范、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结算、未交纳履约保证金、专项资金未分账核算等问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对县经济中心、卫健中心、融媒体中心、扶贫中心、实验小学、新开河镇政府、韭菜台镇政府7家单位的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一)重大政策决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不到位。韭菜台镇政府支付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300万元,融媒体中心自行购置资产设备总计8.12万元,扶贫中心支付软件费8.65万元,无相关党委(党组)会议记录。

    2.政府违规举债762.05万元。韭菜台镇政府2020年使用上级财政借款实施农田作业砂石路维修工程、办公楼改造工程、人居环境整治三个工程项目,金额总计762.05万元,增加政府债务。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经济中心在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列支伙食费、临时工工资、邮电费等日常运行费用,金额共计4.56万元。

    2.违规使用现金28.24万元。韭菜台镇政府2020年以现金支付米面油等款金额5.14万元。新开河镇政府向各村使用现金支付转移支付款23.1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筹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刀刃上。

    (二)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现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督办,特别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避免“以拨付当落实”“以结余上缴当落实”“以发文当落实”等形式主义问题,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

    (三)强化整改落实,促进项目资产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台安县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到边审边改、应改尽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规范财经、采购等相关流程和手续。科学论证项目建设,完善“建、管、养”一体化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科学性。

    (四)执行政策部署,切实加强经济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落地,提升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五)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培训。各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人员应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提高遵守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定办事,做到稳中求细、细中求精、精中求慎。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