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府办公室文件-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台政办发〔2022〕 23号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十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发展水平,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更高标准的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182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8〕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台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补齐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明显缩小城乡间差距,小学和初中县域内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和0.45,县域内各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水平、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2022年目标:利用台安高中原址建设高标准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实验学校),合理调整县城中小学学区;成立第三中学教育集团、逸夫小学教育集团,形成集团化发展新格局,均衡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消除薄弱学校,解决择校热问题,彻底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完成政府保障监测指标中的学校规模和班级规模两项指标。撤并九年一贯制学校、村小、教学点19所,招聘教师100名,解决资源配置方面的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不达标问题。

2023年目标:完成全部村小(教学点)撤并工作,形成一镇一初中、一中心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模式,通过撤并村小调配教学仪器,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各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达标问题。

2024年目标:根据各学校摸排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改造旧校舍,建设符合规定的音乐、美术、实验室和微机室等教学辅助用房,对面积、间数不达标的学校进行改扩建或进行学校房间内部功能调整,解决专用教室数量和面积不足问题。

2025年目标:对照优质均衡教育资源配备标准,加强每一所学校的软件、硬件建设,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小学和初中县域内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不大于0.50和0.45。

到2026年,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标准并通过省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资源配置。重点评估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上述七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要有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重点评估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024年相关单位依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学校研究制订学校创建方案,一校一案,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逐年逐项提高县域内达标学校比例。所有项目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2026年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政府各相关单位对照评估标准自查自评,整改提高,通过市级初验,迎接省级评估验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和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推进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县政府负责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工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涵,在对照标准,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协调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三)强化评估、动态监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测工作对教育相关数据统计上报的审核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县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强化跟踪督导,督促不断完善措施,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促进校际差距的缩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要有效利用指标监测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补齐短板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台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李克元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于德忱 县委常委、副县长

辛 德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晓梅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潘军勇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李 聪 副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李 强 县发改局副局长

洪振勇 县教育局局长

单德成 县工信局局长

黄士军 县财政局局长

孙 林 人社局局长

刘大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月 县住建局局长

洪 芳 县卫健局局长

张德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远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 菲 县团县委书记

邹红钰 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邹红钰(兼),联系电话:481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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