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群防群控-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时间:2022-11-28 15:34来源:鞍山发布作者:点击: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的通告

     (鞍疫防指〔2022〕3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疫情形势分析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海城市、台安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风险等级做如下调整:

    一、海城市新增高风险区1

    海城市西柳镇美馨庄园七期8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海城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二、台安县新增高风险区1个

    台安县桑林镇榆村4组划定为高风险区。台安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区新增高风险区3

    铁东区和平街道富力凯旋门小区2号楼新兴街道摩力圣汇温泉洗浴酒店园林街道东宾社区东山街61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经济开发区划定高风险区1

    (一)高风险区。经济开发区宁远街道新堡村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经济开发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