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治理的台安县废油泥(渣)坑塘共计22个。根据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台安县处置废油泥(渣)及修复污染土壤、地下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审【2019】57号)文件,本项目对目前台安县地区22处纳污坑塘内的废油泥(渣)处理处置;对被废油泥(渣)、含油废水污染的22处场地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达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总投资1716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对被废油泥(渣)、含油废水污染的处场地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台安县委十五届县委第77次常务会(扩大)会议(2018)18次会议记录第四项议题(2018年8月24日):关于纳污坑塘的清理整治工作从去年环保督察开始就陆续在做。会议同意纳污坑塘处置工作:(1)制定方案,内容全面,治理的步骤、时限要求、责任部门及有关领导。(2)建立台账,全县建本账、有关镇场街道也要建本账。(3)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4)按照应急处理方式解决,不走招投标程序。根据台安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4月9日)第1期第二项会议决定:(1)调整清理工作销号时间。(2)确定HW11类危废处理价格。(3)明确纳污坑塘整治方式。(4)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9月20日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合安县处置皮油泥(渣)及修复污染土壤、地下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合发改审【20191 57号)文件)。
三、综合评价结论
1.项目投资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在韭菜台镇境内处理10个油泥(渣)坑塘,由韭菜台政府共计支付 170,005,862.02 元。其中:支付油泥处理工程款 164,224,324.00 元、支付污水处理工程款3,149,129.26 元、支付各项检测费用2,632,408.76元。
截至 2021 年12 月31 日,该项目由台安县生态环境局支付各项检测费用1,590,000.00元。
上述资金来源为台安县政府发行政府债券。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按批复的可研报告项目概算总投资 17160万元,对目前台安县地区22处纳污坑塘内的废油泥(渣) 处理处置;对被废油泥(渣)、含油废水污染的 22 处场地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而我们本次所评价的座落于韭菜台镇内的 10处纳污坑塘内的废油泥(渣)处理处置;工程完工实际累计支付了 170,005,862.02 元,远远超出了批复的可研报告概算总投资。增加项目预算没有履行相关变更审批手续。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项目工程存在未进行招标的情况,按照应急处理方式解决,不走招投标程序。项目工程存在先施工,后审批可研报告的问题。项目工程存在增加项目预算没有履行相关变更审批手续。项目工程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项目工程完工后,没有进行工程造价决算审核。而以签订的合同金额支付工程款。项目工程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项目工程未取得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
建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预决算工程造价审核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禁工程先施工后取得各项批复现象发生,工程项目内容数量变更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杜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台安县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