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在鞍山部分地区试种三叶草作为绿化草坪的提案》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在鞍山部分地区试种三叶草作为绿化草坪的提案》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在鞍山部分地区试种三叶草作为绿化草坪的提案》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4-17 10:30来源:作者:点击:

    李铁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鞍山部分地区试种三叶草作为绿化草坪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台安县城区2009年已在带状公园、八角台公园大面积种植三叶草,2017年在北外环路两侧种植了三叶草,因台安县城区多处沙土环境,且三叶草对土壤、光照环境要求较高,需要在温暖湿润环境下生长,种植地要有良好排水性。其植株不坚韧,耐久性弱,在光照不均匀时长势参差不齐,这些年种植生长效果都不是很好,所以三叶草在台安地区不适合种植。  

    台安县将进一步加强对绿化植物特性的深入了解,因地制宜的选用合适的绿化苗木,进行合理布局,使我县绿化环境稳中有进,力争做到让广大市民满意。

    特发此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