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路灯、监控)设施管理的建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路灯、监控)设施管理的建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乡村(路灯、监控)设施管理的建议》第01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4-17 13:31来源:作者:点击:

    白静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路灯、监控)设施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路灯、监控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居民群众早起和夜间出行的安全措施。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是优先发展提高重视程度。将(路灯、监控)设施建设作为塑造美丽乡村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优先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做到乡村道路建设与(路灯、监控)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实行“建、管、养”一体化管理,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路灯、监控)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设施管理和维护,实现长效管理。我县“天网工程”共建设监控点位1182处,其中,在线1041处,离线141处,设施完好率88.07%;“雪亮工程”在我县视频点位555处,其中,在线525处,离线30处,设备完好率94.59%;交警违法抓拍设备117处,不能正常使用26处,设备完好率77.78%。对于天网工程损坏点位部分,已联系维保单位开展检修工作,并及时跟进检修情况。雪亮工程由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统一建设和维护,已将点位损坏情况反馈上级部门。今后我县将建立视频监控点位日巡查制度,由情指中心、交警大队专人负责,每日对所有视频点位逐一排查,对损坏点位及时维修、上报,确保监控设备在线率和完好率。

    三是组织队伍加强巡查力度。目前,我县监控设备均有专业技术公司提供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天网工程”维保单位为辽宁中科信科技有限公司,交警违法抓拍设备维保单位为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我县将继续加强(路灯、监控)设施排查力度,对故障点位及时督导检修。同时,科学部署警力,借助武装巡逻力量,加强对(路灯、监控)设施夜间巡查,严厉打击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并通过张贴标语、海报、LED滚动屏播放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共同爱护公共设施。

    特发此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