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安排专项维修资金及时维修破损道路的建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安排专项维修资金及时维修破损道路的建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市政协提案-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关于安排专项维修资金及时维修破损道路的建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6-12 08:56来源:作者:点击:

    丁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安排专项维修资金及时维修破损道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省级以上公路由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负责维修改造。农村公路(县、乡、村级)建设根据台安县农村公路总里程8%每年进行维修改造,根据公路建设年限及路面破损程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00公里左右,逐年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农村公路险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照路长制要求,分为总路长,县域路长、县域副路长,镇域路长、镇域副路长,村域路长四级管理体系。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理、村道村管原则确保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能落实。路面排水、堆占清理、边沟疏通等日常养护工作由所在的镇街组织实施。

    年初开始对村以上公路病害进行核量,5月初对所有病害进行维修,确保路面完好。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超载、超限治理,特别是春融期、汛期,路政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超载、超限车辆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维护路网整体运行水平。

    特发此函。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