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通知-教师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通知-教师管理-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3-06-13 15:15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招考办将于2023年6月20日集中发放证书(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2022年11月及之前考试取得证书但尚未领取的考生,也请在6月20日领取。因故无法前来领取证书者,我办将在9月1日再次发放(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一、领取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一楼南侧110房间)。

    二、领取要求:领取人须持本人成绩单(或网络截图)领取,代领者须持代领者身份证与考生成绩单(或网络截图)领取。     

    三、电子版证书申领:普通话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自2022年1月1日起,电子证书可以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完成实名认证后,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即可。


    鞍山市招考办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