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办事指南-临时救助-台安县人民政府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临时救助-台安县人民政府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时间:2023-09-21 14:32来源: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点击:

    *事项名称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事项编码事项编码与省政务服务事项系统中名称一致。
    *设定依据鞍民发〔2021〕24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事项类型(单选)□行政许可  □其他权力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 □行政裁决  □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奖励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基本公共教育 □劳动就业服务 □社会保险 □基本社会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本住房保障 □公共文化体育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存款、有价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其他家庭财产
    状况不超过当地低保对象家庭财产标准的 1.5 倍。
    (三)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总
    收入的比例为 80%以上(含 80%)
    *申报材料名称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书;
    3、户口本或暂住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赡抚(扶)养人的材料(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证明;
    6、家庭财产、收入状况证明;
    7、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医疗费用票据等;
    8、火灾、交通等意外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及事故当事人提供的赔偿证据材料;
    9、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公示照片及会议记录;
    11、县人民政府认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介服务名称*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流程图:乡镇(街道)受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村(社区)受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乡镇(街道)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确认意见,有条件的地区可由乡镇(街道)确认*是否收费(单选):
    *咨询方式窗口咨询地址: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窗口电话:0412-4810883*监督投诉渠道窗口咨询地址: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4室  投诉电话:0412-4810883
    *办理地点窗口咨询地址: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窗口*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