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财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财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政府部门-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财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10-14 14:24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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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财政局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财政局(本级)

    第三部分 台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94.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94.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4545.24 万元,增长159 %。主要原因:用于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的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总计7394.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2.8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6871.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主要包括债务付息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4545.24万元,增长 159 %。主要原因:用于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82万元,项目支出6871.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45.24万元,增长159%。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3.1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77万元,占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1万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14.02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9.2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占0.7%;债务付息支出3041.86万元,占7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7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76.07万元,主要是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机关正常运转费用等支出。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34.70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后勤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32.04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取暖费补贴支出。

    (2)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9.1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支出。

    (3)行政单位职业年金29.5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费支出。

    3.健康卫生支出14.0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0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9.22万元,包括: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9.2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6.61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6. 债务付息支出3041.86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391.0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债务付息支出3391.08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2931.68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59.40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6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17.18万元,增长421%,主要是因为2022年新采购一台公务用车。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17.18万元,增长421%,主要是因为2022年新采购一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17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费用及保养维修及高速ETC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2万元,比2021年减少90.82万元,降低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5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88.66万元,自评平均分80.9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相关情况。

    4.财政评价结果。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相关情况。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014001台安县财政局本级-21032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1088.66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1088.66
    年度主要任务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544.44507.4893.21%109.32
    财政专项业务经费200.0000.00%10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51.7724.3847.10%104.71
    财政综合业务费470.00325.3569.22%106.92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中的相关财政工作完成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53.5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33.3





    基础管理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80.8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70.7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三公”经费变动率<=0%012.52.5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2.52.5





    社会效应服务对象满意度接待对象满意度>=100%10011010





    社会公众满意度当地群众满意度>=100%10011010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绩效管理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80.9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