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10-14 14:50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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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开展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注流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

    (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事件报告与预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及事件评估。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的建设,信息系统的管理与信息利用和服务。

    (四)、负责生活饮用水监测,环境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食源性疾病预防与控制,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学生常见病控制。

    (五)、负责实验室管理,微生物和寄生虫病学检测,生活饮用水、盐碘、尿碘等理化检测检验。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部分 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0.8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42.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8.7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49%

    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二)支出总计350.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7.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70.6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24万元,资本性支出11.90万元。

    2.项目支出103.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29.37%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项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81万元,项目支出103.05万元。

    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二)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8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万元,占8.03%;卫生健康支出308.83万元,占88.02%;住房保障支出13.84万元,占3.95%。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3.9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取暖费补贴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

    2.健康卫生支出308.83万元,包括:

    (1)机关服务支出5.84万元,主要是疾控中心办公经费支出。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4.80万元,疾控中心办公经费支出。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40.12万元,主要是疾控中心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0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7.85万元,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事业单位医疗8.1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3. 住房保障支出13.8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8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3万元,本单位年中成立,无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1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26.5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支出,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及车辆用油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需考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103.0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分。

    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我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存在一定问题,执行率相对较低,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资金的支付进度较慢,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会针对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