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其他-台安县人民政府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时间:2023-10-14 15:22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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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市、县、镇人大组织联络工作;协助人大人事委负责代表培训、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安排,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二)负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办理和反馈社情民意信息;为全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及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全县职工群众诉求表达,法律服务、技能培训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全民健身,为全县体育爱好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运动场所,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及保障;进行场馆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类活动;负责组织全民游泳健身,为全县游泳爱好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运动场所,做好救生、卫生等各项安全保障;进行场馆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承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提供游泳培训、教学等项目,提高游泳爱好者游泳技能。

    (四)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各类学习、技能培训;为妇女群众及儿童提供活动场所及服务。

    (五)负责调查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对青少年进行艺术教育,并提供活动场所。

    (六)负责举办常设性和临时性科技展览;组织面向青少年和公众的科技竞赛等实践活动;做好科技馆展品管理、维护、安全等工作。

    (七)负责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此处蓝色字体的“部门”2字以单位名义公开的单位应该删掉)

    纳入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台安县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2.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2.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20.21万元,降低2.68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732.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0.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191.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19%,主要包括游泳馆日常维护和奥体中心维修维护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 20.21万元,降低)2.68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84万元,项目支出191.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1万元,降低2.68%。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7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48万元,占56.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75万元,占2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9万元,占8.06%;卫生健康支出22.00万元,占3.01%;住房保障支出40.39万元,占5.51%。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68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416.21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

    (2)机关服务0.27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等支出。

    2. 体育场馆支出194.75万元,主要是游泳馆日常维护和奥体中心维修维护。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9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0.3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2.00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22.0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40.3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0.3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62.92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和修理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需考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8万元,自评平均分7.5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体育专项业务经费”“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算228万元,决算170.98万元,预算执行率74.99%,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本部门在2021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体育专项业务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4.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031002台安县群团工作服务中心-210321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718.85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718.85
    年度主要任务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
    群众团体事务专项业务经费28.0021.576.79%107.67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85.2920.8124.39%102.43
    体育专项业务经费200.00149.4874.74%107.47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96.36491.1898.95%109.89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主要承担人大代表活动、政协委员反应社情民意办理、群团事务服务,奥体中心和游泳馆日常经营。基本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53.5





    基础管理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预算执行率=100%10011.61.6





    预算调整率<=5%511.61.6





    结转结余变动率<=0%011.81.8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利用率=100%10010.80.8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010.70.7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三公”经费变动率<=0%012.52.5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0012.52.5





    社会效应政治效益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基本满意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1010





    社会公众满意度窗口服务效率满意度>=100%10011010





    可持续性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内控业务流程
    持续发展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55





    总评价得分87.46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