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县域内河流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域内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县域内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县域内河流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取土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域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协调和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39.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38.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1.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500.7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18.28%,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842.56万元,减少58.38%。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2739.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9.0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7万元,资本性支出16.56万元。
2.项目支出2470.54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其他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3842.56万元,降低58.3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万元,降低0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2万元,项目支出2470.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42.56万元,降低58.38%。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9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4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4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5万元,占1.20%;卫生健康支出3.72万元,占0.14%;农林水支出2613.69万元,占98.35%;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占0.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占0.0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9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72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3.7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支出2613.6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1.3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等支出。
(2)水利工程建设742.72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
(3)水土保持5.61万元。主要是水土保持工作支出。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8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5)防汛227.68万元。主要是防汛工作支出。
(6)农村水利976.18万元。主要是农村水利工作支出。
(7)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34万元。主要是防汛、河道治理等工程支出。
(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0.06万元。主要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面的支出。
(9)农村人畜饮水146.73万元。主要是农村饮水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水利支出132.09万元。主要是堤防、排水站维护,河长制工作等支出。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7.17万元。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等支出。
(12)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0.92万元。主要是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9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包括: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万元。主要是采购防汛设备、物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82.1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4万元,包括:
(1)移民补助30.64万元,发放给个人的水库移民补助资金。
(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1.50万元,水库移民村基础建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2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3.82万元,下降64.16%,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0.83%,比上年减少13.82万元,下降64.16%,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修理、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日常公用经费12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23万元,比2021年减少29.11万元,减少18.50%,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3.99万元,自评平均分92.91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4.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项目自评。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019001台安县水利局本级-210321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183.99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183.99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水利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 15.00 | 6.09 | 40.64% | 10 | 4.06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137.18 | 130.22 | 94.92% | 10 | 9.49 | ||||||||||||
应急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 30.00 | 30 | 100.00% | 10 | 10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45.17 | 42.3 | 93.66% | 10 | 9.36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水利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防洪、排涝、灌溉、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 水利局在本年完成了防洪、排涝、灌溉、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等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基础管理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6 | 0.6 | ||||||||
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 | 制度健全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8 | 0.8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6 | 0.6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6 | 0.6 |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6 | 0.6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6 | 0.6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6 | 0.6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6 | 0.6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社会效应 | 社会效益 | 社会公众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知度 | >= | 100 | % | 100 | 1 | 6.6 | 6.6 | ||||||||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6.6 | 6.6 | ||||||||||
生态效益 |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6.8 | 6.8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 机制健全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92.91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