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我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ー)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镇场(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99.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77.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21.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0.75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3.11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总计2899.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5.8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6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4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
2.项目支出2243.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38%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减少33.11万元,降低1.13%。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80万元,项目支出2243.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11万元,降低1.13%。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1.7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0.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2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此处内容涉密,不予公开;卫生健康支出111.18万元,占3.83%;住房保障支出9.31万元,占0.32%。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此处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2.卫生健康支出111.18万元,包括: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99万元,主要是单位支付的口罩、消毒液等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4.92万元,主要是单位支付的行政人员的医保费等支出。
(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3.27万元,主要是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9.3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9.31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7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0.67万元,增长27.92%,主要是车辆耗油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0.67万元,增长27.92%,主要是车辆耗油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4万元,比2021年增加12.63万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8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5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5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81.73分。
本部门组织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等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57.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81.73分,8个项目基本上按照年初预算进度进行资金下达,资金支付,保证了项目执行,完成了年初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29.19万元,自评平均分97.2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退役安置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61.71万元,完成预算的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退役安置人员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退役安置人员支出;二是预算执行率为62%,由于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执行率为0.62,实际完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资金下达及时性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年初预算指标,及时下达,预算执行及时、规范、高效。
(2)“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退役安置人员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退役安置人员支出;二是预算执行率为6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资金下达及时性相对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年初预算指标,及时下达,预算执行及时、规范、高效。
(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县六级以上残疾军人24人,住院医药费100%报销承担,大病医疗(残疾、三属、老复)365人医疗费100%报销。
(4)“军队立功人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了符合奖励规定的立功军人家属能及时给予奖励。
(5)“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155.75万元,完成预算的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以至于本年度执行率低,本年度只在6月到12月用到了此资金。
(6)“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90万元,执行数为168.87万元,完成预算的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人员手中.
(7)“双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8)“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使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使用,实际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已足额发放。《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相关情况。
4.财政评价结果。没有项目预算,不涉及相关情况。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023001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10321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1029.19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1029.19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9.68 | 8.56 | 88.42% | 13.3 | 11.75 | ||||||||||||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专项业务经费 | 10.00 | 10 | 100.00% | 13.3 | 13.3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644.70 | 594.9 | 92.27% | 13.4 | 12.36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保证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以便更好的履行安置就业、拥军优抚、思想政治维权等各项职能。 | 全年保证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履行了安置就业、拥军优属、思想政治维权等各项职能。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基础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90 | 0.9 | 1.6 | 1.44 | 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预算的准确性,以至于公用经费执行率较低,导致整体分值较低。 | 其他:认真充分做好预算的准确性,正确执行率都能达到98%及以上,认真做好预算各项经费的值。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社会效应 | 政治效益 | 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 社会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全省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率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我省拥军优属长效机制 | 长效机制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97.25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军队立功人员资金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1 | 执行率 | 22.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年度目标是保证符合奖励规定的立功军人家属能够及时给予奖励。 | 保证了符合奖励规定的立功军人家属能及时给予奖励。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30 | 30.0% | 12.5 | 1.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足额发放率低。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30 | 30.0% | 12.5 | 1.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发放到位率相对低。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80 | 80.0% | 12.5 | 10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成本指标 | 按标准发放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平稳运行 | 平稳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比年初预算预计人数少,义务兵立功受奖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56.88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2.2 | 减分项 | 0.075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5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0 | 执行率 | 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是保证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工资已及时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0 | 0.0% | 12.5 | 0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使用,实际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0 | 0.0% | 12.5 | 0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使用,实际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按标准发放率 | = | 100 | % | 76 | 76.0% | 12.5 | 9.5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使用,实际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做好退役军人各项保障待遇发放工作 | 社会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使用,实际上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59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5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216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55.75 | 执行率 | 72.11%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是保证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补助金能够及发放到位。 | 保证了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补助金能够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72 | 72.0% | 12.5 | 9 | √ | 其他: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以至于本年度执行率低,本年度只在6月到12月用到了此资金。 | 其他:合理运动本年度资金,确保年度资金预算不超过本年度金额,使用本年度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72 | 72.0% | 12.5 | 9 | √ | 其他: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以至于本年度执行率低,本年度只在6月到12月用到了此资金。 | 其他:合理运动本年度资金,确保年度资金预算不超过本年度金额,使用本年度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95 | 95.0% | 12.5 | 11.875 | √ | 其他:执行了上年度结余资金,以至于本年度执行率低,本年度只在6月到12月用到了此资金。 | 其他:合理运动本年度资金,确保年度资金预算不超过本年度金额,使用本年度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 ||||||
成本指标 | 按标准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军转干部生活水平 | 社会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82.38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7.21 | 减分项 | 0.58564815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8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双拥经费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0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是保证双拥工作顺利开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 | 保证了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按标准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平稳运行 | 平稳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水平 | 拥军优属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退役安置补助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0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61.71 | 执行率 | 61.71%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是保证退役士兵安置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 保证了退役士兵安置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由于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执行率为0.62,实际完全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发放到位率为100%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77 | 77.0% | 12.5 | 9.625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已及时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成本指标 | 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 | >= | 1 | 万元 | 0.836 | 84.0% | 12.5 | 10.5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已足额发放,未控制好成本。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做好退役军人各项保障待遇发放工作 | 社会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用了上级资金,以至于本级资金未完全使用,实际上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安置补助已足额发放。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是否有上级资金拨入,认真计算好除了上级资金以外的资金数申请预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72.88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6.17 | 减分项 | 0.0460006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7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7 | 执行率 | 56.6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是保证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 | 保证了应征入伍大学生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一共34人,每人5000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足额发放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为34人,年初预算预计人数为60人,大学生的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为34人,年初预算预计人数为60人,大学生的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时效指标 | 保障及时率 | = | 100 | % | 75 | 75.0% | 12.5 | 9.3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为34人,年初预算预计人数为60人,大学生的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成本指标 | 按标准发放率 | = | 100 | % | 35 | 35.0% | 12.5 | 2.37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为34人,年初预算预计人数为60人,大学生的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按标准发放率变低。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率 | = | 100 | % | 75 | 75.0% | 15 | 11.25 | √ | 其他:实际人员数量为34人,年初预算预计人数为60人,大学生的人数较往年减少,以至于估算的不准确。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80.0% | 15 | 12 | √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其他:年初预算时应充分考虑人员数量,认真计算好人员数量,根据数量申请预算资金,尽量确保人数的准确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63.75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5.67 | 减分项 | 0.41666667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6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90.9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168.87 | 执行率 | 88.46%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度目标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人员手中。 | 已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人员手中。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抚人数 | = | 1086 | 人 | 1086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对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 >= | 50 | 元/人 | 5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改善 | 社会稳定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8.85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98.85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6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56 | 执行率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县六级以上残疾军人24人,住院医药费100%报销承担,大病医疗(残疾、三属、老复)365人医疗费100%报销。 | 保证了符合规定的伤残军人医疗费100%报销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优抚病员数量 | = | 389 | 人 | 389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拨付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 | = | 5000 | 元/人 | 500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改善情况 | 全面改善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持续性 | 可持续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优抚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10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100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