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定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开展中医药防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700.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99.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6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1 %。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48.37万元,降低4.33%。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执行年初预算。
(二)支出总计7700.15万元,
1.基本支出1875.8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36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1.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5824.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75.64%,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909.05万元,降低10.56 %。主要原因:本年基本执行年初预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0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83万元,项目支出5824.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9.05万元,降低10.56%。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2.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3.0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0.1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3万元,占2.02%;卫生健康支出7494.86万元,占97.33%;住房保障支出49.56万元,占0.65%。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1.02万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丧葬费、抚恤金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5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4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
2. 卫生健康支出7494.8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65.75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5万元,主要是机关办公费用支出。
(3)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9.64万元,主要是临时工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4)机关服务304.39万元,主要是基层卫生服务站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5)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支出1409万元,主要是支付给所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461.37万元,主要是支付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7)计划生育服务3000.53万元,主要是独生子女家庭生活补助。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51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12万元,主要是老年志愿者协会人员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49.5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49.5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增加18.9万元,增长389%,主要是本年度更新购置公共用车一辆。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比上年增加18.9万元,增长389%,主要是本年度更新购置公共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19.6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费及燃油费。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5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52.98万元,比2021年减少17.10万元,降低24.39%,主要原因是本年缩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X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72.39分。
本单位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扶助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未100%执行,未完成项目年初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122.06万元,自评平均分86.7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5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1.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1282人,年初预算执行343.10万元;二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52人,年初预算执行16.28万元;三是农村直通车扶助对象14000人,年初预算执行192.03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按时间进度执行年初预算。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项目资金并按进度执行年初预算。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申请项目资金并按进度执行年初预算。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020001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10321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2122.06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2122.06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46.48 | 34.05 | 73.26% | 10 | 7.32 | ||||||||||||
老年村医养老金 | 260.00 | 248.6 | 95.61% | 10 | 9.56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988.34 | 978.42 | 98.99% | 10 | 9.89 | ||||||||||||
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经费 | 25.00 | 0 | 0.00% | 1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统筹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实施健康辽宁行动。 |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统筹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实施健康辽宁行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基础管理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社会效应 | 社会效益 | 发放避孕药具质量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被接种群众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实行卫生医药体制改革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86.77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60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551.41 | 执行率 | 91.9%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农村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扶助18439人,金额1770912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932人,金额6452520元;并发症60人,金额144000元;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费15504人,金额968640元;城镇双无业独生子女奖励费1441人,金额87920元;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242人,金额58820元;关停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3210人,金额385910元。共计金额25806930元,保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足额发放,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质量。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足额发放完成,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 | 18439 | 人 | 20269 | 100% | 10 | 10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 | = | 932 | 人 | 1009 | 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补助金(家庭)发放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执行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 = | 17709120 | 元 | 1946400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补助人群(家庭)生活 | 改善生活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推广 | 政策宣传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9.19 | 减分项 | 0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99.19 |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0 | 执行率 | 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统筹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强化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助力实施健康辽宁行动。 | 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开展公共卫生重点工作试点调研和督导次数 | >= | 4 | 次 | 4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提升医护人员医疗服务能力 | 提升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基本公共服务人均补贴标准 | <= | 70 | 元 | 7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群众医疗费用支出合理性 | 合理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 | 按期体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患者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0 | 减分项 | 31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59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项目(政策)名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 ||||||||||||||||
主管部门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 ||||||||||||||||
实施单位 | 台安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 ||||||||||||||||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500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0 | 执行率 | 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是强化国家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促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推动分级诊疗和“大病不出县”行动计划,提高县城医疗服务质量。 | 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促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 单位 | 经费保障 | 制度保障 | 人员保障 | 硬件条件保障 | 其他 | 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基本药物配备比例 | >= | 80 | % | 80 | 100%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0%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 | <= | 60 | % | 60 | 100% | 12.5 | 1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增幅 | >= | 5 | % | 5 | 100%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自评得分小计 | 90 | 预算执行率得分 | 0 | 减分项 | 31 | 绩效自评总得分 | 59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和主管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