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上级文化、文物及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行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九)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十)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一)研究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二)组织全县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县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六)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1.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8.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2.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 7.4 %,主要是基层业务经费和年初预算项目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减少385.25 万元,降低46.61 %。主要原因:2021年12月末县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成立,是独立核算单位,2022年基层单位的经费拨入中心账户中,造成2022年我局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441.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4.9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2万元,资本性支出2.88万元。
2.项目支出110.3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5.01 %,主要包括文化活动项目、旅游活动项目和全民体育活动的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减少385.25万元,降低 46.61 %。主要原因:2021年12月末县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成立,是独立核算单位,2022年基层单位的经费拨入中心账户中,造成2022年我局收入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万元,项目支出110.3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5.25万元,降低46.61%。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7.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7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0.91万元,占77.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占19.07%;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1.58%。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0.9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37.04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专用材料购置、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3.19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节、体育活动等费用的支出。
(3)体育场馆35.68万元,主要是台安县西郊足球场及配套设施的支出。
(4)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72.31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的取暖补贴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6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6.16万元,包括: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9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3.57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7万元,主要是在职公务员住房公积金费用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6.5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2万元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5.52万元。
2. 其他支出0.99万元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9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18.05万元,降低71.49%,主要是2021年新购置了两台执法用车,造成2021年度三公经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 %,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 %,减少18.05万元,降低71.49%,主要是2021年新购置了两台执法用车,造成2021年度三公经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和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费补助、医疗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1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1万元,比2021年减少105.57万元,降低48.1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基层单位经费财政直接拨入中心账户,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实际绩效自评。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8.66万元,自评平均分82.1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实际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实际绩效自评。
4.财政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不实际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部门(单位)名称 | 022001台安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本级-210321000 | ||||||||||||||||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 | 248.66 | ||||||||||||||||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 | 248.66 | ||||||||||||||||
年度主要任务 | 对应项目 | 项目下达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金额(万元) | 项目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文化旅游业务经费 | 25.00 | 7.4 | 29.60% | 10 | 2.96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 300.40 | 289.02 | 96.21% | 10 | 9.62 | ||||||||||||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 20.07 | 9.17 | 45.72% | 10 | 4.57 | ||||||||||||
体育专项业务经费 | 15.00 | 7.48 | 49.91% | 10 | 4.99 | ||||||||||||
年度目标 | 年初总体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做好2022年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各项活动;按照职能和绩效指标任务完成各项活动。 | 完成了送文化下乡活动、开展了纪念12.9长跑、全县乒乓球大赛、第十届象棋比赛、第二届冰雪嘉年华、迷你马拉松、徒步行活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运算符号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进措施 | |||||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履职效能 |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 总体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工作质量达标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基础管理 | 综合管理水平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3 | 3.3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3.5 | 3.5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效率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0 | 1 | 1.6 | 1.6 | ||||||||
预算调整率 | <= | 5 | % | 0 | 1 | 1.6 | 1.6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管理效率 | 预算编制管理 |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 | 100 | % | 0 | 1 | 0.7 | 0.7 | ||||||||
预算监督管理 | 预决算公开情况 | 全部公开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支管理 |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 管理规范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财务管理 | 内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0.7 | 0.7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00 | % | 0 | 1 | 0.8 | 0.8 | |||||||||
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运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0 | 1 | 2.5 | 2.5 | ||||||||||
社会效应 | 社会效益 | 举办群众体育活动数 | >= | 3 | 次 | 10 | 1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 | 10 | 10 | |||||||||
可持续性 | 体制机制改革 | 建立绩效激励机制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 1 | 5 | 5 | ||||||||||
总评价得分 | 82.14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