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政府:
为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常态化检查排查,持续推进燃气隐患问题整改,根据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计划安排,现将《台安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区域化“清零”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
台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5月6日
台安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区域化“清零”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根据《台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安委发〔2023〕12号)精神,结合台安地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一般性隐患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全方位整改、难点隐患限期整改,以街道辖区为基本地理单元,通过检查一片区域、跟踪整治一片区域、安全隐患“清零”一片区域,最终实现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全部“清零”见底。
二、检查排查整治内容
(一)对餐饮场所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1.培训方式。由县工信局牵头组织,运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组织实施。
2.培训范围。全县所有餐饮场所负责人。
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制度、燃气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常识等。
4.完成时限。5月底前务必全部完成,相关数据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排查内容。
1.1“台安县餐饮领域燃气安全公示牌”和“台安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图示”张贴、签字情况。
1.2管道燃气餐饮场所检查内容及工作分工。(详见附件1)
1.3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检查内容及工作分工。(详见附件2)
2.检查方式。由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周五前下发下一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农高区需检查本属地明细,并同步抄送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组织人员成立联合排查小组对本周需检查属地内餐饮场所开展检查排查,检查人员统一使用“燃气小安APP”开展检查(程序获取方法及登录账号分配详见附件3);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农高区同步成立整改督导组,对餐饮场所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印发限期整改通知,跟踪督导隐患问题整改。
3.检查范围。全县所有餐饮场所。
4.报送内容。县住建局通过“燃气小安APP”后台每周一16时前汇总形成前一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农高区餐饮经营主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农高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赵玉宇。
5.抽查复检方式。由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员配合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前一周检查计划,对照已录入“燃气小安APP”餐饮场所检查台账,对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农高区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检,重点核查是否对餐饮场所“真检查”,问题隐患推动“真整改”“真清零”。首次督导核查于5月13开始,督导检查每周覆盖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农高区。督导核查情况由县工信局负责汇总,每周一16时前形成前一周督导检查情况,报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赵玉宇。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地区要深刻认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排查的重要意义,燃气安全需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防止“时紧时松”“一阵风式”的检查排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吸取年初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多起燃气安全事故教训,保持政治敏感性、抓燃气安全长期性,尤其是要清醒认识到餐饮行业基数大、风险隐患点多的实际,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抓好餐饮行业燃气隐患问题整治。
二是要注重实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实效,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农高区要按照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计划安排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排查一个街道、问题隐患“清零”一个街道。在使用“燃气小安APP”过程中如实录入检查人员信息。
三是要科学安排人员。各乡镇、街道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农高区管委会要合理编组人员,发挥本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人员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严禁将此次检查排查事项安排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