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中“河长制办公室应当将本级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复核后县、镇(街道)、村级河长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412-4871059
台安县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台安县县级河长名单
台安县镇(街道)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名单
台安县镇(街道)级河长名单
台安县村级河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