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领导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领导动态-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时间:2024-07-18 16:14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网作者:点击: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台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均获省政府批复,标志着鞍山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完成,为实现“现代钢都 秀美鞍山”总体愿景擘画了空间蓝图,为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

    “市级总规”是我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围绕我市“四地一市”,即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北方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辽中南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的规划核心功能定位,整体谋划了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鞍山市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提供空间引导和保障。

    三个“县级总规”明确,将海城市建成鞍山市域副中心城市、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重要的商贸城市;将台安县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具有辽河文化特色的田园宜居城市;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建成北方地区玉石产业基地、辽宁省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彰显民族风情的幸福宜居城市。

    未来,我市将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抓紧编制审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进规划从编制向实施管理的转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开启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