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10-25 13:23来源:台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者:点击: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为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鞍人社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

    能够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且户口性质为城镇户口即(非农户口)。

    二、补贴期限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三、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补贴返还比例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60%,个人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返还比例为缴纳金额的2/3。

    四、提供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鞍山银行卡。

    咨询电话:0412-4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