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的通告-通知公告-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4-11-07 12:59来源: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作者:点击:

    为加强园区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30日起,对辽宁台安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封闭范围及卡口设置情况

    1.封闭范围:对化工园区已建成区域进行封闭,封闭情况见附图,即102国道以北、工业六路和工业五路西以南、九股河路以西、西桓路和团结路以东。

    2.封闭卡口设置情况:迎宾路南卡口①、迎宾路北卡口②、九股河路卡口③、团结路卡口④。其中,迎宾路南卡口①和迎宾路北卡口②为综合卡口,人员和车辆通过审批出入;九股河路卡口③和团结路卡口④为固定封闭卡口,仅在应急等特殊情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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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车辆绕行方案

    途经迎宾路的大型车辆由台安县外环绕行,中小型车辆由公路碑交通岗或爱家交通岗绕行。

    三、封闭管理具体要求

    1.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封闭化区域。封闭区域内所有人员、车辆须严格遵守封闭化管理制度,安全行驶,不得超速、超限、超载行驶。车辆在园区内须有序规范停放,严禁在园区公共道路等区域停放。

    2.进入封闭化区域内的危化品车辆,需在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报备,填写电子运单,由园区和企业联合审核完成后在约定时间内进入。

    3.实行备案与预约申报入园管理,非危化品车辆、人员经封闭管理后台采集信息后,通过卡口自动识别系统进出园区。化工园区内企事业非危化品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由企业负责录入,园区审核,企事业单位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企事业单位临时访客填写相关信息预约后,方可在来访时间内由园区审批进出化工园区。


    台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