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台安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方案-乡村振兴-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台安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方案-乡村振兴-台安县人民政府
    鞍山市台安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方案
    时间:2024-12-23 14:06来源: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者: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台安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二、目标任务

    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推动村集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掘利用有效资源,依法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果,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扶持对象

    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论证、审定,县委县政府确定储备台安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19个,分别为:黄沙坨镇高家窑村、金桥村、下薄村、徐家村、高力房村、大张村、孙家窝棚村,西佛镇龙家村,新开河镇赵家村、三家村、谷家村,高力房镇欧力村、陈家房村、东曾村、红星村,桓洞镇铁丝房村、郭家村、东西长村、于坨村,将储备项目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项目实施内容

    1.黄沙坨镇高家窑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2.黄沙坨镇金桥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3.黄沙坨镇下薄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4.黄沙坨镇徐家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5.黄沙坨镇高力房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6.黄沙坨镇大张村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7.黄沙坨镇孙家窝棚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8.西佛镇龙家村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9.新开河镇赵家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0、高力房镇欧力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1、高力房镇陈家房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2、高力房镇东曾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3、高力房镇红星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4、桓洞镇铁丝房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5、桓洞镇郭家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6、桓洞镇东西长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7、桓洞镇于坨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8、新开河镇三家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19、新开河镇谷家村高标准番茄大棚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桓洞镇洪家村

    项目内容:在桓洞镇洪家村流转土地6.25亩,建设高标准番茄大棚1个,大棚净面积1875平方米,配备自动放风系统、棉被智能卷放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内部种植设施、轨道运输系统、缓冲房以及园区道路、供排水管路、道路等其他配套设施,出租获取收益。

    项目类别:设施农业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2月

    项目实施监管

    1.项目立项阶段(2025年1月-3月)

    村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立项操作后开工建设。项目由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

    2.项目建设及验收阶段(2025年4月-10月)

    各镇街要切实履行对项目建设的主体监督指导责任,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负主要责任。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进展情况、完成验收情况等在镇街、村两级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备案、预结算、招投标、施工合同、资金监管等档案齐全完整;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项目督导检查,项目完工后,各镇街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进行终验。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经市级初审和省级复审通过后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由镇街提出申请,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由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开工、建设全过程要注意及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更新相关时序信息。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本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支出,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建设公益设施和楼堂馆所,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发放个人补贴、提取管理费用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无关的支出。

    3.项目运行阶段(2025年10月-12月)

    要加强对项目的运营管理,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等机构。依据章程规定,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的原则,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分配方案经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或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或备案。村集体收益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后按份额分红,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优先用于村内公益事业、集体福利。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负责强化党建引领、组织推动、人才选拔,牵头确定扶持规模,做好统筹协调、调研督导。县财政局落实衔接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提供规划、技术指导服务。镇街、村党组织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运营和日常监管。

    2.压实工作责任。镇街要加强组织引领,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统筹推进,镇街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为推动项目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3.加强考核督查。镇街成立专门组织,加强对扶持村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对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安排、建设管理、支持方式、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4.实施动态监管。镇街对项目建设和发展要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实行动态监督。探索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对经营管理出现问题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前预警、及早预防。

    附件:1.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台安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苗 强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史迎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黄士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大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德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郎 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关希涛 黄沙坨镇党委书记

    秦东芳 新开河镇党委书记

    任士伟 西佛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杨德生同志担任(兼),负责具体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