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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预算公开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时间:2025-01-17 16:32来源:台安县财政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中央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同时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额度。
2024年我县通过省政府代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3亿元。
台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